3月28日至4月12日,九江中心城区公墓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做到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现就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相关部门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民政、宣传、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要进一步压实殡葬服务机构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岗位责任。

二、强化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各地、相关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科学研判,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为有效避免清明祭扫人员聚集,3月28日至4月12日期间,市中心城区三个公墓区(马宿岭公墓、华裔陵园、 贺嘉山孝道文化园)和各县(市、区)城市公墓区暂停现场祭扫。对墓穴数量较多、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坟迁址和祖坟山,暂停现场祭扫。暂停组织公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暂时封闭墓区各出入口,加强人员管控及周边区域巡视,确保''祭扫车辆禁行、 祭扫人员禁入”。对安葬数量较少、人员聚集密度不高、使用墓 位不多的小型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和历史埋葬点,在安排专人管理、做好防控的基础上,可引导群众实行分时错峰祭扫。具体工作方案由各县(市、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出台。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地、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做好暂停祭扫或限制性祭扫解释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积极开通代祭服务热线,搭建网上祭扫平台,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性服务。对可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要统一调度防护物资和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力量,做到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风险严控。釆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减少殡葬服务机构人流密度,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强化安全管理。各地、相关部门要科学研判暂停现场祭扫服务前后公墓区可能出现的祭扫髙峰,提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有效管控车流人流。要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公墓、殡仪馆、骨灰楼等祭扫场所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从源头上消除火灾、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依法有序开展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三禁”工作,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巡逻巡查,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一旦出现疫情,在当 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釆取果断措施处置。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相关部门要利用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釆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信息,大力推行安全、低碳、文明祭扫方式,引导市民祭扫方式由“重形"向“重情"转变,通过鲜花代祭、网络祭扫、书写寄语、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人,培树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等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从严要求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清明祭扫各项规定,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

九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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